为振兴山西省工艺美术行业,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21年2月22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建立《山西省振兴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暨工美产业联盟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协调振兴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对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美产业联盟根据实际情况,发掘和抢救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加强工艺美术宣传推广,开发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培养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人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省文物局、省扶贫办、省小企业局、省税务局、山西银保监局、省工美行业产业联盟促进会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省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文旅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省政府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旅厅,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文旅厅分管工艺美术工作的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重要事项报告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工艺美术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山西省振兴工艺美术行业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20〕21号)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优化服务保障,营造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深入研究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等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投稿:山西工美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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