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周博:如何理解设计之美——《设计经典鉴赏》引言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时间:2026-05-05  浏览量:0

编者按:近日,由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教授周博,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博士、艺术学博士后、诺丁汉特伦特大学访问学者陈若煊编著的《设计经典鉴赏》出版。周博为该书写了引言,全文如下:

我们在谈到“设计”这个概念的时候,有动词和名词之分。作为动词的设计,是一种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作为名词的设计,既可以是设计之物,也可以是一个职业领域、一门知识学科。从传统意义上的装饰艺术、实用美术、工艺美术,到今天的设计艺术、设计行为,设计的外延不断扩大,可以说几乎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面对一个如此宽广的设计世界,如果我们要谈设计之美,要把欣赏设计之美的要旨告诉大家,就必然需要一定的理论抽象和概括。

如果说设计就是对人造世界的设想和规划,那么世间万物,凡人力所为、所造,都可以说包含设计思维,具有设计特征。如果我们认可这样一个广义的设计定义,那么我们就必然会碰到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即不同领域的专家所讲的“设计”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有的人谈的设计偏向于工业工程,有的人谈的设计是一种思维过程,有的人则坚定地认为设计就是一种艺术门类。由于本书是有关于设计艺术的鉴赏,所以,我们权且仍旧把设计放在艺术下面进行讨论。

眼、耳、鼻、舌、身、意,当我们动用所有的感官去感受设计的时候,首先被我们感知到的一定是设计完成的物品、系统或图像,然后才能慢慢地理解到设计者的思维和匠心,我们要谈的设计之美,其实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所以,要理解设计之美,我认为有两个基本层面:其一,比较直观地去感受被设计过的事物,尤其是那些经过历史检验的、大家公认的经典设计的美;其二,是在直观美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地分析辨别来理解整个设计的思维、行为和过程,进而对设计美学的独特性产生一种更高层的觉知。从审美过程来看,两者是渐进的,又相互影响。

当我们在欣赏一件被精心设计过的事物时,比如一张海报、一尊花瓶、一组茶具、一把椅子、一件衣物,以及居室环境的布置等,所获得的审美体验与我们去看一幅画、一件雕塑或去体验一处建筑空间是相似的,在这个意义上,设计属于广义的造型艺术。设计中的视觉艺术,或者说是平面艺术,可以按照欣赏绘画的方式去理解;三维空间中器物的造型和装饰,则可以按照雕塑的方式去理解;至于室内设计、空间陈设等环境设计,原本就存在于建筑空间之中,其审美原则与建筑设计有很大关系,都可以按照建筑的方式去理解,或者也可以把三者综合起来。概而言之,作为设计之物的审美,与视觉艺术的审美有许多可以通约的要素,比如形式美、色彩美、造型美、材料美、空间美等。但除此之外,设计之美还有自己的特点。

那么,设计区别于纯艺术的审美特征是什么?概而言之,纯艺术会追求“无所为而为”的表现,而设计则一定有“有所为而为”的目标。虽然,纯艺术的创作很多时候也有用途和目的,但纯艺术的作品即使脱离了其原先的制作目的,仍旧可以

独立显现它的美。比如一幅大写意花鸟画,画家画这件作品原本可能是应朋友的请托画来送人的,多年之后几经辗转,人们早已经忘记了这幅花鸟画原初的创作目的,但这幅花鸟画的形式美仍旧是自足的。而一个茶杯,它的设计和制作目的或许也有一个层面与花鸟画一样都是用来送人的,可是当这个社会化的用途完成之后,这套茶具本身仍旧包含着一个本质的设计用途,那就是茶杯是用来喝茶的。喝茶这个功能性的要求,决定了茶杯的设计之美必然要合乎喝茶这个目的性、功利性的目标。从茶杯这类小小的器物推演出去,无论设计之物的大小、功用,无论其内部系统或外部系统是如何复杂,无论其目标是为人的设计、为商业的设计、为用户的设计、为社会的设计、为可持续的设计,所有的设计都是“有所为而为”的。所以,我们欣赏设计之美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的前提。

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想提醒读者从下面几个角度注意欣赏设计之美的特殊性:

一、依存之美

德国美学家康德曾提出过两个重要的美学概念:“纯粹美”和“依存美”。他认为,“纯粹美”是自由的美,它排斥一切利害关系,是非功利的、无目的的形式美;“依存美”即依附的美,它侧重于内容的美,是功利性的、有目的的存在。康德说,“纯粹美”的审美对象很少(仅限于花、鸟、贝壳、自由的图案画、无标题的音乐等),“依存美”则大量存在,包括相当一部分自然物件及几乎全部艺术。“纯粹美”与“依存美”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依存美”不能没有“纯粹美”,因为内容若脱离了形式便不再具有被审美的资格;另一方面,形式必须依托于有目的、有理念的内容才能变得深沉、博大。尽管无利害的“纯粹美”令人向往,然而在康德那里,“理想的美”却只能是“依存美”,因为他认为“美是道德的象征”,只有“依存美”可以把审美的快感与理智结合在一起,完成从现象到本体、从认识到伦理、从自然到自由的过渡。毫无疑问,设计之美属于康德所谓的“依存美”,因为设计一定是有理性基础的、有内容的且合乎目的性的。而美好的、感人的设计,恰恰就在于它能够融汇理性与直觉,用呈现“美”(形式)达成“善”(伦理)的目的。

二、匠心之美

大致而言,纯艺术的发展是要摆脱工匠的层面,也就是去专业化。西方的艺术走向“自由艺术”,而中国的艺术则走向“写意”,比如宋、元以后的文人画,在造型专业水准以外强调如直抒胸臆或好古的修养等。“实用美术”,即后来的“设计”则不然,它一定有一个专业化的层面,尤其体现在工艺和功能上,就此而言,现代设计是古代匠人传统的延续。在中文里,有一个与“设计”的含义非常近的词“意匠”。这是个绝妙的词,“意”是心里所想的、主观的东西,最后还要由

“匠”的技艺输出。“意”是主观的、相对自由的,“匠”是客观的、限定性的。所以,“意匠”的概念具有一种丰富性,一方面是自由的想象,一方面是要实际可行。设计师们常说,他们的工作是“戴着手铐脚镣起舞”,这是在抱怨设计工作的限定性太多。不过,即便如此,如果仍旧能够在纷繁的限定性中舞出自由、舞出境界,这便是一种设计所独具的“意匠之美”。

三、秩序之美

英国艺术史学家贡布里希在研究装饰艺术的心理学依据时提出了“秩序感”这个概念。他认为,“秩序感”是生命有机体在长期的生存经验中获得知觉活动的认识框架,它是形成装饰艺术的心理学依据,也为美感的产生提供了参照。美国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帕帕奈克说:“设计是为了达成有意义的秩序而进行的有意识而又富于直觉的努力。”在视觉艺术中,“秩序感”的基础是数学和几何法则,是合理的比例、节奏和形式。古典艺术都是遵循秩序的,建筑柱式、雕塑、绘画莫不如此。在现代艺术中,那些把创造力建立在激烈的情感或无意识之上的作品却往往与秩序无关。但是,绝大多数设计,尤其是那些经典的设计构造,都是以有意义的秩序作为基础的。设计的形式,有意义的形式,必然诞生于秩序。设计的本质就是设想、计划和安排,小到一个字体、一个版面的设计,大到建筑空间的设计乃至城市规划,如何设计有意义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好的设计一定是有秩序的设计,设计之美也必然蕴含着秩序之美。

四、系统之美

系统是一种合乎逻辑的、有组织的、有意义的结构关系。就像一个人有自己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内部系统,同时,他也是复杂社会中的一员,是自然生态、宇宙万物的一分子。就社会性而言,人从群众中来,要回到群众中去;就物质性而言,人本是尘土,终要归于尘土。设计之物,同样也可以用这个逻辑来理解。设计之物首先有一个内部的系统,由材料、工艺、形式、程序等硬的、软的要素构成。由于技术或外观的迭代,设计的变化会衍生出系列化的产品。设计之物诞生于生产制造的大系统,作为消费产品的设计之物同时也是经济系统的一部分。然而,我们关于设计的思考绝不能止步于消费,和生命体一样,设计之物最后还是要回到大自然,成为一个更大的生态和循环系统的一部分。所以,设计之美往往是系统思维的产物,而设计之美必然具有系统之美。这种注重内部系统的合理、有效,强调外部系统的整体、协调的美,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理性构造的关系美。

五、体验之美

从猿人的石斧到今人的智能手机,设计之物都是要“用”的。用,就是体验。一件器物或许从视觉上讲有一种奇异的美感,但如果它不怎么好用,体验感不尽如人意,人们在用过之后再去讨论其设计之美,可能就不会再简单地坚持先前的视觉判断。设计尤其注重体验,古代的恋物家讲究“把玩”,“把玩”是人的身、心对物的愉悦情感地融入,是古人对设计之美的经验描述。在今天的博物馆里,古代的器物已经脱离了其被使用的情境,这时候功能性让位于形式感,我们隔着玻璃欣赏这件物品,似乎已经与体验无关。可是,物品的造型之所以会最终形成,是因为前人的体验已经伴随并体现在它的设计制作过程中了。很难想象一个琢磨紫砂壶的匠人,他不是一个爱好饮茶的人,他的体验和经验一定会存留在这件作品中。今天的设计过程更是强调体验,甚至在设计构想定下之前就要做用户体验研究,目的就是为了使最终产品用得方便、用得完满。所以,体验的愉悦感会升华为美感,成为设计之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述五个方面,只是关于设计之美的几点提纲挈领。尤其要指出的是,欣赏设计之美不能只看书中的文字和图片,各位要动用自己的感官与理性去接触和揣摩具体的设计作品才会有更多的收获。就鉴赏水平的提高而言,审美认识与审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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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周博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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