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杨红:人工智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潜在风险与机遇(一)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时间:2026-03-28 浏览量: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年发布的《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对保护文化多样性提出了挑战”,鼓励各国酌情将人工智能系统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丰富、理解、推广、管理和获取工作。可见,国际社会已然就人工智能对文化多样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负影响予以关注,当下聚焦这一亟待跨学科协同研究的热点命题,从相关学科梳理研究背景与认知基础,就人工智能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萌芽期案例进行辩证分析,继而就人工智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潜在的风险和机遇进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扩展人的智能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简而言之,AI采取机器学习的方式,基于数据集训练模型、优化算法,使其具备处理各类任务的能力。人工智能被认为是“颠覆性技术”,应用范围极其广泛,对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将产生诸多深远影响。《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明确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内嵌并加剧偏见,可能导致歧视、不平等、数字鸿沟和排斥,并对文化、社会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造成社会或经济鸿沟……人工智能技术对于多方面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人的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性别平等、民主、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进程、科学和工程实践、动物福利以及环境和生态系统。”因而,国际社会已然明确了人工智能对文化多样性构成威胁,而它将在多大范围和程度波及文化遗产保护及活态遗产传承亟待研究。
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认为,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从来都不是沿着其初生目的那一方向线性延伸的,而是对整个社会有机体的系统性大手术。内容生成、算法社会、高度自动化……人类的知识传承体系、文化交流范式都面临着巨大变革。一方面,社会多元文化的传承依赖于知识传承体系的相对稳定,当这种稳定状态发生剧烈变化,无形的、活态的文化实践可能直接面临失传风险;另一方面,AI相关技术可在文化资源深度挖掘、盘活利用、开放共享方面发挥突破性作用,且目前已在古籍、文物等有形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等领域初步应用。概而言之,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及其保护将面临潜在的风险挑战,也可在新技术赋能下迎来新的机遇。
二、认知基础综述
(一)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Chat GPT(Chat 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于2022年年底发布,在全球范围触发了人类社会对AI技术及其应用影响的普遍关注,也促使更多人文社科领域研究者从本学科出发审视“技术驱动的世界”,大量相关研究成果在2023年发表,各学科关注AI影响、参与AI治理的趋势已然显现(见图1)。相关研究观点综述如下。

图 1 研究成果关键词云图(作者参考已有文献自绘)
1.AI可能引发社会伦理问题
国内外学者均认为AI对社会伦理可能产生影响。Søraa着眼于“人工智能如何影响人类多样性,以及多样性意识相关策略如何影响人工智能”,认为数据的选择、训练、使用及嵌入如果不经过批判性调查,可能会导致各类社会歧视等不良结果。廖备水从逻辑学交叉研究出发提出“伦理对齐”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瓶颈问题之一,伦理价值与特定的文化背景、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立场和偏好有关,因而会使机器伦理规范系统产生迥异的推理结果。可见,AI伦理规范非常必要,且需要通过利益相关方共治寻求平衡。非遗是人类社会固有伦理体系及其实践的重要组成,以文化的方式增加社会、经济和人际关系的包容性,但其在AI时代是否会面临社会调和功能的萎缩,自身是否也会产生新的伦理困境?
2.AI对人类间关系的影响
非遗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而AI被认为是改变和扩大人类交流方式的“社会技术”,AI对人类关系的影响需要被着重关注。Katz,Floyd和Schiepers从普通人遇到新技术时的日常生活体验出发,着眼人类对这些技术意义的理解和反思,并由技术进一步聚焦到社会技术,当前AI等新技术可改变和扩大人类的交流方式,所以隶属于“社会技术”,与人类社会密切关联。Kislev提出,人类目前正在经历一场技术范式的转变,其规模与人类历史上的农业、工业和信息革命相似,由于认知革命(人工智能)、感官革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和物理革命(机器人)的融合,技术可以满足迄今为止主要由人类来满足的智力、情感和生理需求。这一论述表明了AI等技术将引发人类间关系及关系背后个体需求对象的演变,暗示了AI对人类间关系的巨大影响。Velarde基于当前AI等技术创新的积极和消极后果存在广泛争论这一背景,认为应着重研究人类在高度自动化世界中的应对策略。可以说,以密切人类间关系为己任的非遗,可能面临技术变革引发的人类间关系的变革。
3.AI与人类关系的辩证性思考
国内外不少研究聚焦AI时代人类的主体性(Subjectivity)、人机关系等问题。Evans和Johns从科学技术史角度梳理了早期现代计算到当代机器人科学的相关论点,旨在消解传统观念中算法“代码(code)”和人类“工艺(craft)”之间的对立关系,提出了“算法系统和人类实践协同发展”的认知视角。作为非遗重要类型的传统手工艺(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其生存空间在工业文明阶段受到大幅挤压,这使得人类传统实践面临现代性危机成为普遍认识,而Evans和Johns的观点则提出了工艺与算法非对立、可协同的人机关系新视角。Bloom则进一步提出人类很快就会将人工智能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互动,因而需要思考人工智能世界社会关系的重构问题,认为这意味着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去思考“超人类关系(transhuman relations)”“非人类智慧(non-human intelligence)”等现实问题。
(二)人工智能对文化多样性的挑战及潜能
本文聚焦人工智能对非遗保护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其与文化多样性的关联极其紧密。而建议书已明确提出“人工智能对尊重和保护文化多样性提出了挑战”这一观点,分析这种挑战的来源可为本文提供可依据的研究思路。
1.AI技术发展与应用对尊重和保护文化多样性提出了挑战
建议书的制订目的之一就是“充分考虑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以合乎伦理的方式应用和治理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对尊重和保护文化多样性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的预估主要基于AI应用及治理可能存在伦理问题,而伦理问题又会导致文化多样性的危机。比如,AI技术发展的不平衡、应用的不平等以及对其影响预估的不充分,使得地方知识、在地文化及其价值体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冲击,从而对文化多元化、多样性造成危害。而地方知识、在地文化及其价值体系与非遗关联紧密,通常存在“互为关系”,AI对其影响的不均衡、应对AI影响的不均等都会导致非遗项目面临存续环境的剧变、传承条件的缺失。解决这一复杂问题首先依赖于全球协同,建议书也强调了要加强全球合作以“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给文化和伦理体系的多样性和互联性带来的挑战,减少可能的滥用”。
2.从正负两方面看待AI对人类文化传承创新的影响
AI对人类社会生活乃至思想都有深刻、动态的影响,建议书在序言部分就提出“认识到人工智能从正负两方面对社会、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活包括人类思想具有深刻而动态的影响,部分原因在于人工智能的使用以新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的思维、互动和决策,并且波及教育、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文化、传播和信息”。非遗为人类认知自然界和宇宙提供特定的知识和伦理体系,也创造了人类间多样的交流方式和生活方式,而正如前文综述,AI的介入将会影响人类间的关系、社会伦理体系,因而势必波及相关非遗项目传承所需的动力与“土壤”。
同时,建议书也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AI可能给各个领域特别是发展领域带来的潜能。AI对文化创新的助益巨大,可以丰富文化和创意产业;但也同样要预防资源、技术、素养等不均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书列举了围绕创新产生的矛盾冲突、知识和技术获取不对称、缺乏基础设施及监管框架等可能存在的问题。建议书也提出,AI可能对语言、文化表现形式等的多样性和多元化产生负面影响。也就是说,技术快速更新加大了人类应用技术开展文化创新的相关能力、条件及意识的差距,导致弱势方的语言、文化表现形式等面临更大程度的存续危机。
3.AI对非遗的影响需要评估并出台实操指南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书提议“就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类、社会、文化、经济和环境的影响开展持续评估”“鼓励会员国审查并应对人工智能系统产生的文化影响”。“并在政策领域”的第7项“文化”第94点中明确提出:“鼓励会员国酌情将人工智能系统纳入物质、文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濒危语言以及土著语言和知识)的保护、丰富、理解、推广、管理和获取工作,具体做法包括酌情出台或更新与在这些领域应用人工智能系统有关的教育计划,以及确保采用针对机构和公众的参与式方法。”此处专门就人工智能纳入非遗保护相关举措给出建议及当前具体的做法。
酌情将人工智能系统纳入非遗保护工作,这隶属于主动在非遗保护措施中应用AI的范畴,而AI对非遗保护的影响更多来源于外环境,被动应对的影响更需评估。比如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造、生产、推广、传播和消费中应用AI技术,需要评估在不同专业领域的适用性,建议书专门强调了要铭记保护文化遗产、多样性等的重要性。
(三)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等相关背景
我国在非遗保护事业开端之时即将建立数据库、实施数字化记录等列为保护措施。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深化应用,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加强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AI等新兴技术可在非遗资源整合、管理、配置,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有望提供突破性的技术支撑。
同时,部分学者对非遗数字化相关的弊端、风险问题也予以预判。黄永林等认为,“非遗保护直接目的是文化多样性,是采用统一性的价值标准和技术标准来保护多样性,而数字媒介的目的是建立统一性,是在差异性中学习互通性,最后都变成1和0,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非遗与数字媒介的融合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这一观点指向数字化对非遗有内涵和多样性消解的风险。薛可、龙靖宜认为,非遗是一种言传身授的“人体文化”,而中国非遗较高的人体依附性也决定了其在数字传播过程中将会面临诸多难题与巨大挑战。杨红也认为,数字化生存不应对非遗的人际传承、活态实践等属性造成损失。这些观点主要着眼于非遗数字化与非遗的具身性实践特点之间的固有矛盾及应持立场,而技术的快速更迭可消解或放大这些潜在风险,其影响亟待评估。

杨红,中国传媒大学非遗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产业管理学院艺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

